8月21日讯 今晚,中国足协公布了第十八期评议结果。其中认定,天津津门虎主场与武汉三镇一战最后时刻,VAR介入以及主裁判判给津门虎点球,判罚正确。
判例一:中超联赛第23轮,天津津门虎VS武汉三镇,比赛第90+1分钟。天津津门虎9号队员在对方罚球区内与武汉三镇40号队员争抢球时倒地,裁判员临场未判罚犯规。经VAR介入,裁判员在场回看后,判罚武汉三镇40号对天津津门虎9号犯规,并判罚球点球。
对于此判例,评议组一致认为:武汉三镇40号在防守时使用手臂限制对方队员移动,属于拉扯犯规,因犯规发生在守方罚球区内,应判罚球点球,VAR介入正确,裁判员在场回看后改判罚球点球的最终决定正确。
判例九:中甲联赛第19轮,佛山南狮VS苏州东吴,比赛第57分钟,佛山南狮30号队员在带球突破时与苏州东吴42号队员发生身体接触并倒地,裁判员判苏州东吴42号在本方罚球区内犯规,并判罚球点球。
对于此判例,评议组一致认为:佛山南狮30号在带球突破时已经占据有利位置,苏州东吴42号对其有犯规动作。评议组多数成员认为,裁判员临场判罚球点球的决定应予支持。
判例十:女超联赛第16轮,河南万仙山女足VS永川茶山竹海澄狮女足,比赛第19分钟,河南女足进攻将球传至对方罚球区内,永川队守门员出击绊到河南队10号队员,裁判员判永川队守门员犯规,并判罚球点球,并向永川队守门员出示黄牌警告。在此之前河南队传中时,其20号队员与队员有身体接触,双方争抢后倒地。
对于此判例,评议组多数成员认为:现有视频无法清晰证明河南女足传中时,攻方20号队员试图触球未果后,与永川队21号的身体接触是否存在犯规。裁判员临场未判罚犯规,以及后续判罚永川队守门员对河南队10号犯规并判罚球点球的决定,应予支持。